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關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關于衢州和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40萬套IBC噸桶和電子化學品專用聚乙烯桶生產線建設項目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決定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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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市生態環境局
文件名稱:關于衢州和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40萬套IBC噸桶和電子化學品專用聚乙烯桶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
文號:衢環智造建〔2021〕55號
時間:2021年12月17日
原文鏈接:衢環智造建〔2021〕55號關于衢州和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40萬套IBC噸桶和電子化學品專用聚乙烯桶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pdf
公告期為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7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