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2021年12月13日作出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400kt/a一氯甲烷擴能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決定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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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市生態環境局
文件名稱:關于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400kt/a一氯甲烷擴能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
文號:衢環建〔2021〕48號
時間:2021年12月13日
原文鏈接:衢環建〔2021〕48號(關于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400kta一氯甲烷擴能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pdf
公告期為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3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